关于公开征集江苏天能集团公司国有产权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受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我所对江苏天能集团公司(简称:“企业”)整体国有产权进行转让,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且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江苏天能集团公司:住所:徐州市淮海西路182号;法定代表人:李乃钊;注册资金:9552.6万元人民币;经济性质:国有企业;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本企业生产的服装、玩具、绗缝被、刺绣品、机织工艺品(出口)销售;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进口);建材、化工生产(危险品除外)、商贸、服装加工;农副产品收购(专营除外)。
2、资产评估情况:根据江苏淮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淮会所(2006)评报字第20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市国资委核准,截至2006年10月31日企业资产总额206662万元,负债总额135956万元,净资产70706万元。剥离和核销资产:9261万元,净资产转让数额:61445万元。
3、人员情况:企业现有在册职工19103人,其中在岗职工12203人,离退休职工4860人。
4、其他事项说明:本次转让不涉及企业管理层收购。
二、公告期限:2007年8月2日至2007年8月29日
三、转让参考价:61445万元人民币
四、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资信,企业净资产超过100亿元;
2、所从事的行业与江苏天能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紧密的关联度;
3、境外投资者必须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及其他规定,并获得有权部门的许可;
4、承诺收购资金来源合法;
5、承认并接受《江苏天能集团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6、有能力把江苏天能集团公司做大做强。
五、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
3、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或有效的董事会决议。
4、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5、对受让后企业的发展规划。
6、有关承诺事项。
六、申请程序:
1、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至徐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登记。
2、公告期满,徐州产权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确定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以确认其参与收购。
七、转让方式:
根据公开征集结果,徐州产权交易所会同转让方确定采取拍卖、招投标、竞价或协议转让方式。
八、徐州产权交易所将提供下列备查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等基本情况;
2、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3、企业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文件;
4、企业产权转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职代会通过的决议;
5、其它需要资料。
十、其他:
1、本公告内容以转让方提供资料真实性、有效性为前提。
2、徐州产权交易所交易结算专用帐户:
户名:徐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交行营业部,帐号:323600660010141953821 。
3、徐州产权交易所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南路5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6-83705928?传真:0516-83705988
特此公告。
徐州产权交易所
2007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