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镇螺岭地段7000平方米商住用地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HJ070090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澳头镇螺岭地段7000平方米商住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受安徽国元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实业)委托,现对其实际持有的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镇螺岭地段7000平方米商住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镇螺岭地段,土地证号为惠(湾)国用(98)字第13210300029号,商住用出让土地,证载面积7000平方米。根据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1995年6月批复(惠湾地政〔1995〕021号),土地使用期限为48年。现土地使用剩余年限为36年。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三通”(通水、通电、通路)及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
  根据惠州市大亚湾国源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惠湾国源[估]字(2007)第188号),转让标的的评估值为354.2万元,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11日。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系经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1995年6月惠湾地政〔1995〕021号批复受让取得。1998年2月经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将该转让标的过户至其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安信房地产发展公司名下,并取得前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98编号0703),开发项目立项、规划、报批以及相关税费缴纳等手续基本齐全。后由于各方面原因,项目开发未能按计划实施,相关土地使用税费缴至2006年。
  2002年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国元实业进行资产重组中,将上述标的划转国元实业。
三、特别事项
  1、安徽省安信房地产发展公司于2004年改制注销,但转让标的的相关权证过户手续尚未办理;
  2、转让标的西南角有一铁制航标塔;
  3、转让标的东南角有部分地块存在用地重复问题(重复面积以实测为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惠湾国土资函〔2007〕36号复函提出由该局协调澳头办事处尽快妥善解决。
四、转让行为批复、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经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会议纪要〔2007〕第2期、第11期)。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五、受让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全部交易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日内付清;
  5、转让标的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涉及的用地重复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挂牌价格
  人民币叁佰伍拾肆万贰仟元整(¥354.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八、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如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在不改变挂牌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协议方式撮合交易;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采用竞价方式撮合交易。
九、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1、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收购意向书;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资信证明;
  4、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姗姗
联系电话:0551—2871622
传 真:0551—2871600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